
诸天刀客加持我身
竿竹瘦 著
类别:武侠仙侠 状态:连载中 总点击:102 总字数:2303839
天下风云出我辈,一入江湖岁月催。\n皇图霸业谈笑中,不胜人间一场醉。 \n意外穿越到异世的陈胜,成为了一名瞎眼少年。\n本以为这辈子就靠拉二胡卖唱混个温饱,蹉跎十年,却意外摸索出了金手指的使用方法。 \n只要打败睡梦中出现的刀客,让他心服口服,就能继承武道经验和体质。 \n从此,陈胜便开启了行走江湖,快意恩仇的日子。\n是恶,是善,皆在一念之间,只求念头通达。 \n为了复仇,他可以灭仇人满门,连小孩子都不放过。\n为了报答,他可以提刀为萍水相逢之人斩尽威胁。 \n为了承诺,他可以独自一人面对千军万马,即使身受重伤。\n他见过好人变坏人,也见过坏人洗心革面。 \n皇朝倾覆,外族入侵,群雄割据,超凡林立。\n在这烽烟四起的大地,唯有绝强的实力,才能让人逍遥地活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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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老头,瞎子,少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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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呼……
屋外寒风飘雪,屋内炉火正旺。
“啧啧,今晚不知道又要冻死多少人喽。”
屋内老人微微摇头,仿佛已经习以为常了。
瑞雪兆丰年,这句俗语得放在太平盛世。
如今大乾内有奸臣当道,大肆搜刮民脂民膏,外有强敌虎视眈眈,扣关犯边。
民不聊生,流离失所,这一场大雪,又不知会埋葬多少无家可归之人。
不过这些都跟老人没有关系,他也只是感慨一句罢了。
各家自扫门前雪,哪管他人瓦上霜。
自己有房,冻死的不是自己就行。
甚至还可以美滋滋地喝上一壶酒,暖暖身子。
老人咽了咽口水,扭头对炉子旁烤火的少年道:“胜儿啊,去东家酒肆那里买点浑酒,再要碟炸花生。”
闭目养神的少年露出诧异的神色,“老爷子,你平时不都舍不得这几个钱吗?”
大雪纷飞,酒可以暖身,所以在这个时节比较贵,哪怕是掺了水的浑酒,一壶也敢卖五十文,即半吊子钱。
而炸花生更不用说了,那是要用到大量油的,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,一碟能卖到三十文钱。
就算现在大乾内忧外患,通货膨胀,一个能让普通人饱腹的炊饼,也才三文钱而已。
而他们爷俩,一天运气好,有贵人捧场,能赚个两吊子钱,要是运气不好……哈西北风。
“嘿嘿,就像胜儿你说得那样,人世间最痛苦的事,就是人死了,钱没花了,苦了一辈子,还不能享受享受么,今天就不攒了。”
老头嘿嘿笑道,从裤裆里左掏右掏,拿出一吊钱来。
“老爷子,你不会又把钱藏裤裆里了吧?”
少年睁开眼,视网膜一片灰白,不见瞳孔黝黑。
没错,他是个瞎子,从眼眉上的两道疤痕能明显看出是人祸。
不过他虽然瞎,但鼻子还是很灵敏的,相隔数米,就闻到了那吊子钱上的吊味。
“嘿嘿,财不露白,你这瓜娃子,那么爱干净做甚,反正都是要给别人的,快去快去,一会儿让你多吃点便是。”
老头不满道。
他这个捡来的孙儿什么都好,就是太爱干净了,哪怕是寒冷的冬天,也要隔三差五洗个澡。
“行吧,少见你花钱,今天却是不能扫了你的雅兴了。”
少年伸过去一枝树杈子,有些嫌弃道:“你把钱系上面吧。”
他们爷俩平时挣的钱除了维持生活基本所需外,都被老人攒了起来,美其名曰说要给孙子娶个媳妇儿。
可少年知道,他一个瞎子,没权没势没多少钱,等老爷子两眼一闭腿一蹬,又有谁会把自家姑娘推火坑?
而且……
他摸了摸眉骨上的刀疤,神情凛冽。
“绑好了,去吧。”
老头乐呵呵的声音打断了少年的思绪。
“得嘞,走了,大雪天的使唤一个瞎子给打酒,亏您狠得下心。”
少年挑起拐杖,摸索着将墙上的打酒葫芦挂在腰间,披上蓑衣戴着斗笠,顶着风雪出去了。
这路,他走了上百次,早已轻车熟路。
“臭小子,也不把门带上。”
老头望着少年远去的背影笑骂着,费劲吧啦地把门给关上,喘了会儿气后,蜡黄的脸色有了点红光,许是想起一会儿的酒食,有些迫不及待了。
“小二,热壶浑酒。”
少年来到镇上的酒肆,这也是他寻常工作的地方。
平日里爷俩一个拉二胡,一个唱,得的赏钱与酒肆老板三七分账,这七成还是人家的。
谁让这是镇上唯一的酒肆呢。
这几天下雪下得太大,客人基本是买了酒就回家窝着,他们爷俩索性也在屋里窝着,反正赚不了几个钱,要是冻感冒了,汤药费可贵着呢。
“啊,是陈胜啊,给你爷打酒呢?把酒葫芦给我吧,我去给你筛酒去。”
在柜前打瞌睡的店小二被惊醒,还以为是东家来视察了,见到是少年,也就松了一口气。
“酒葫芦给你,别给我掺水,再要一碟炸花生,休要缺斤短两。”
少年说道。
他在这酒肆干了好几年了,深知这其中猫腻。
“放心好了,知道你鼻子灵,咱也不会坑自个儿人。”
店小二摆了摆手,筛上一壶酒,去伙房温烫去。
少年摩擦着被自己盘得光不溜秋的盲杖,心中感慨万分。
十年了,他穿越到这个封建异世界已经十年了。
少年名叫陈胜,是个穿越者,还是魂穿,据他前世所看的所有网文来算,他是众多穿越者大军中排行前几的倒霉鬼。
魂穿这个封建异世界,就冲他这名字,不求来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,可你至少给个庶民身份也好,穷点他也认了,当乞丐也不是不行,明太祖朱元璋还要过饭呢。
但开局一个要死的五岁瞎儿是要闹哪样?
得亏被老头儿捡到,不然早就成野狗嘴里的肉食了。
片刻过后。
“酒来了,这是炸花生。”
店小二将酒葫芦和用草纸包好的炸花生递给陈胜,转身便要走。
“等等!”
陈胜抓住了店小二的手腕。
“干什么,我可没在酒里掺水。”
店小二神色慌张,试图挣脱陈胜的手。
但陈胜的手却像钳子一般,牢牢夹住他的手腕。
“酒虽然没掺,但花生可拿了不少。”
陈胜拍了拍草纸包。
炸花生份量是有定数的,用小尖角斛铲上满满一斗,该是多少是多少,就算油炸失了水分,也不该如此短两。
“是你自己拿出来,还是我告诉东家你手不干净?”
“别别别,可千万别告诉东家。”
店小二连声哀求,将小尖角斛里昧下二两炸花生物归原主。
东家最讨厌底下干活的人手脚不干净,要是被知道了,他铁定要丢了这份活儿。
这年月,兵荒马乱的,生计可不好找。
“管好你那贪吃的嘴,不然东家早晚会发现的。”
陈胜付了钱,拿起吃食,转身大步离开。
店小二挠了挠头,瞪圆了眼珠子,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健步如飞的陈胜。
“这到底是真瞎还是假瞎啊,走得比正常人还利索几分。”
第2章 少年过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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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爷子,你要的吃食和酒来了。”
陈胜叩门。
“快进来,别冻坏了。”
老人打开一个门缝,让陈胜挤进来,随后关上门插上栓。
“怕冻坏你就不会让我去打酒。”
陈胜没好气道,他的瞎眼睁开对着老人,真·翻白眼!
“嘿嘿嘿,这不是肚里馋虫犯了么。”
老人嘿嘿直笑,迫不及待地倒上一杯浊酒,仰头饮下,再抓起一粒炸花生扔嘴里,表情那叫一个美。
“有酒,有吃食,怎滴没有曲儿乐呵乐呵?胜儿,拉曲儿,就拉你那二泉映月!”
陈胜:……
不是,真把这当酒肆啦?
还二泉映月,大雪天的拉这悲曲,也不怕把你送走了?
陈胜无语,不过他还是依老头的意,摸索起墙上挂着的二胡开始拉了起来。
二胡技艺是他从小跟老头学的,有一技之长,到哪里都能混口饭吃。
至于二泉映月,是陈胜根据前世的记忆,一点一点摸索出来的。
千年琵琶万年筝,一把二胡拉一生。
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可谓是将二胡的悲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绿蚁新醅酒,
红泥小火炉。
晚来天欲雪,
能饮一杯无?
老人一边吃食喝酒,一边摇头晃脑地听着陈胜拉曲,好不自在。
一曲终了,余音绕梁。
“好好好,青出于蓝胜于蓝,一曲肝肠断,天涯何处觅知音呀!”
他饮尽杯中最后一口酒,大笑一声,脑袋重重磕在桌板上,没了生息。
陈胜:……
还真,送走了啊。
几天后。
雪停了,一座孤坟立在林子边。
陈胜把老人的尸骨火化了以后才入棺安葬。
在这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封建时代,算是大逆不道了。
但没有办法,他一走,乱葬岗那群眼里泛着绿光的野狗必然循着味儿过来刨。
甚至有时候过来刨的未必是野狗。
酒水落于碗中,泛起微绿色的泡沫。
陈胜将碗放在碑前,思绪又回到当年。
……
天怎么黑了?谁把灯关了?
痛,好痛啊,我的眼睛,我的眼睛!
陈胜能感觉到眼睛上有蛆虫在蠕动。
下意识上手一摸,湿漉漉的,还带着股腥臭味。
蛆在他的眼睛上蛄蛹,而他在泥土中像蛆一样蛄蛹。
陈胜不断哀嚎着向四周求救,妄图有人能够发现,并施以援手。
可回应他的,就只有野狗的喘息声。
那群吃了人的畜生精得狠,它们在等,等陈胜咽下最后一口气,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地分食,先撕开肚子,把柔软的内脏掏出来大快朵颐,然后再开始吃四肢。
但很可惜,它们的算盘落空了。
在陈胜奄奄一息,意识要和视线一样变黑之时,一个卖唱的老人来了。
“孽畜!安敢食人,滚滚滚!”
老人宛若战神附体,抡起二胡打得那叫一个虎虎生风,三下五除二就把野狗赶走了。
好吧,这些都是陈胜醒过来以后的脑补。
总之,他这条烂命,算是落在老人手里了。
老人先是用给马刷毛的刷子,刷掉陈胜伤口上的烂肉,然后再用盐水清理后包扎起来。
许是老天爷觉得他这个穿越者不该死得如此窝囊。
在这个没有消炎药的世界,陈胜居然奇迹般地痊愈了,伤口没有一丝发炎的症状。
而后他便开始跟老人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涯,走到哪里,卖唱到哪里。
最后临了,回到老人的故乡,用积攒的一部分钱安家落户,与镇上的酒肆老板确认了你七我三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。
“所以老爷子,你是早就知道自己大寿将至,才给我把生计都安排好了吗?”
陈胜露出一抹苦笑,拿起酒葫芦和墓碑碰了一下,痛饮一口。
“咳咳……这个世界的酒,真特么浑啊。”
“可是老爷子,我还有大仇未报,终究走不了你安排好的路。”
饮尽壶中最后一口酒,陈胜拍拍屁股站起身,今天是他待在小镇的最后一个晚上了。
如果有可能,陈胜也想碌碌无为过一生,平凡并不是罪过。
少了老人,不大的屋子里显得有些空荡荡的。
陈胜抽出枕头里的稻草,倒出一个钱袋子,这是他和老人多年卖唱所积累下来的钱,掂量了一下,不多不少,五两银子刚刚好。
好吧,他的手还没那么精准,其实是老人每天夜里数钱声都被“熟睡”的他听得一清二楚。
再次躺在硬邦邦的土炕床上,没有老人猥琐的数钱声入眠,辗转反侧的陈胜只能自己数钱催睡。
“一文钱,两文钱……”
数着数着,也不知何时,他进入了梦乡。
梦里的世界四周一片空白,唯有一个瞎眼的中年大叔手持杖刀早已等候多时,他的眼眉处有两道狭长的伤疤。
陈胜忍不住打了个寒颤,每次看到他,就好像看到未来中年落魄的自己。
是的,在这个梦境世界,陈胜没有瞎,他能目视一切。
这就是他的金手指,额,如果在梦里和一个瞎眼大叔互砍算是金手指的话……
“久等了。”
陈胜朝着中年大叔微微躬身行礼,手中凝聚出一把杖刀。
他曾无数次幻想过热武器,想让大叔见识一下什么叫苇名剑法。
但很可惜,梦境把热武器给禁了,就是想破头,也端不出一把AK47。
至于什么倚天屠龙等神兵利器,也具现不出来,只能凝聚普通的冷兵器。
两人将手都搭在了各自的刀柄上。
就在这时,陈胜闭上双眼。
因为如果不闭,以他现在的实力,能轻松战胜这个大叔。
毕竟他早已经在大叔手底下“死”过上万次了,早就摸清了刀法套路。
在现实,他是个瞎子,老是有人欺负他,占他看不见的便宜。
而在梦境里,他仗着能看见,欺负大叔这个瞎子。
在反过来“砍死”大叔上万次后,陈胜终于良心发现(过于无聊),闭上眼睛在梦境里也变成了“瞎子”,和大叔再次激情互砍。
经过上千次的失败过后,陈胜有强烈的预感,觉得今天一定能战胜瞎眼大叔。
然后以目不能视的状态,再把大叔砍死上千次!
第3章 快刀对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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瞎眼大叔待在原地,手搭于刀柄上,侧偏着脑袋,聆听四周动静。
而陈胜则是屏气凝神,像猫一样,缓缓挪动着自己的脚步。
他知道,大叔不会走位,会在原地等着他。
上万次的对决,也让陈胜见识到了对方听觉之灵敏。
只要发出一点动静,瞎眼大叔的杖刀就会如影随形。
出鞘,收刀。
只需要眨眼的时间,就能在敌人脖子上切出一道恰到好处的伤口。
虽然上万次的死亡让陈胜的刀法毫不逊色于瞎眼大叔,但身体素质却是最大的桎梏。
他才十五岁,在梦境里也是十五岁,身体发育尚未完全。
面对年龄在四十左右,力量经验二合一,正值巅峰的瞎眼大叔,盲目与之对招,结局不言而喻。
只消得几次对拼,陈胜就会后继无力,手提兵器招架时,会被瞎眼大叔用蛮力轻而易举磕开,顺势补刀斩杀。
所以二者之间的盲战,突出一个静字。
陈胜需要出其不备,一击必杀,否则拼刀次数越多,他失败的几率就越大。
而瞎眼大叔则是相反,靠着身体优势,他只需要守株待兔,等待陈胜冲杀过来,露出破绽,再抓住破绽,然后出刀带走其性命!
到底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,还是干脆利落一击杀敌,就要看谁的操作更胜一筹了。
陈胜慢慢靠近到瞎眼大叔三步之遥,这已是极限距离,但凡再前行一点,就会被察觉到。
人在行动中不可能做到完全无声。
而瞎眼大叔除了听觉灵敏外,他的嗅觉、触觉也远超常人。
三步的距离,风被遮挡,汗水的气味,随时都会暴露陈胜的行踪。
锵!
陈胜杖刀出鞘。
瞎眼大叔的杖刀紧随其后,却后发先至。
两道白色匹练划出一条弧线。
咔嚓!
什么东西应声而断。
两人交错对过。
滋啦!
陈胜丢掉只剩半截的刀鞘,杖刀插地三分,捂着左脖颈,鲜血不断从指缝中溢出,但他却露出得意的笑容。
因为他赢了啊!
用刀鞘架挡对方的杖刀,虽然被斩断,但却稍稍削减了攻击的力道。
让原本恰到好处的割喉致命伤变成了重创,还能苟延残喘着。
瞎眼大叔露出豪迈的笑容,脖颈处的鲜血洒落,染红了空白的地面。
他没有预料到陈胜的套路,所以迎接他的只有死亡。
呼……
瞎眼大叔的身形逐渐消失,而陈胜身上的伤也在瞬间痊愈。
陈胜不以为然,等待着一个熟悉又崭新的瞎眼大叔再次出现在原地。
然而,这次瞎眼大叔不再出现,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身穿羊皮袄,蓬头垢面的少年盘坐在地。
若不是知道梦境中出现的人不会言语,陈胜定会问个究竟。
那瞎眼大叔还欠他一千次盲砍呢!
陈胜打量着少年,看起来年纪还没他大,小腿处各绑着一柄短刀。
是刀客吗?
也太小了吧,我都下不去手啊。
陈胜这么想着,但他还是迈步靠近少年。
漫漫长夜难熬,不砍点东西怎么度过?
他也得实验一下,看看这个少年有几条命,希望能摸清瞎眼大叔消失的原因。
少年随着陈胜的靠近不再盘坐,站起身,双臂垂直于地面,手指轻轻上勾,小腿处两把短刀开始不安分起来,时而出鞘一点,时而落下。
陈胜瞳孔微微一缩。
少年的手可距离刀柄还有一段距离呢!
难道是御刀术?
这是什么妖孽?
不过看起来御刀范围比较小,不然对方早在十步外就把他砍死了。
但这终究是一门神奇的功夫,使得陈胜兴趣大增。
“有意思,让我看看你有什么真本事。”
七步。
五步。
三步。
陈胜拔刀,朝着少年脖颈砍去。
然后天旋地转,失了方向。
那具无头尸体好眼熟。
啊,原来是我啊,我说怎么眼熟呢……
呜呜呜!
公鸡啼鸣,旭日东升。
陈胜睁开了眼,暗叹一声。
“好快的刀。”
明明是他先出手,却被人家抢先割了脑袋。
他连让对方架挡的资格都没有。
正在陈胜感慨双方之间的差距时,他的身体突然发出爆豆般的响声,一股记忆不断灌输进脑海中,那是瞎子大叔对刀的感悟。
原来如此,打服了就会消失吗?
陈胜感受着不断增强的体质,由衷地感谢瞎子大叔的馈赠。
他现在的身体素质,已经比很多成年人还要强了,对刀的使用也更加得心应手。
“是时候该复仇了啊。”
戴上斗笠蓑衣,背起行囊二胡,腰里悬着酒葫芦。
全副武装的陈胜拍了拍房门,算是最后的告别。
……
“一间老破屋,五两银子。”
“十两。”
“就那破屋子,你还想要十两?我最多出六两。”
“不卖!”
陈胜拿着房契和地契扭头就走。
当初老人可是花了十五两银子买下来的房子,就算是这几年兵荒马乱,那价格也不至于比腰斩还低啊。
“哎哎哎,回来回来,十两就十两。”
当铺老板只能松口。
要不是十两买下还有得赚,他才不把人喊回来呢。
最讨厌碰上这种给价不对心就走的人,他高超的砍价技术都派不上用场。
死当不赎,十两银子到手。
陈胜掂量着手里的碎银子,少了点份量,说是十两,实则九两半。
短了半两,换算成铜板的话,差不多能换五吊钱,他在酒肆卖唱三天都不一定能赚到这个数。
得,又欺负他是个瞎子。
陈胜摇了摇头,并没有像在酒肆时那么斤斤计较。
他的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。
将装碎银子的袋子系好揣怀里,陈胜离开了当铺。
而当铺老板还在为自己多赚到的半两银子沾沾自喜。
拐杖轻扣地面。
陈胜有些明白老人为什么要把钱藏在裆里了。
一路走来,他就遇到了不下三起行人钱袋丢失事件。
失主的咒骂声。
高喊抓贼的尖啸声。
贼被暴打的惨叫声。
鸡飞狗跳,好不热闹。
要不是陈胜避得快,早被人撞到,当肉垫踩了。
万幸,没有扒手打他一个瞎子的主意。
毕竟谁能相信一个穿着破旧的卖唱瞎子身怀十四两半碎银“巨款”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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