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坐看仙倾
错哪儿了 著
类别:武侠仙侠 状态:连载中 总点击:100 总字数:637229
我是大学生,我迷路了,这里的人都叫我季少爷,还劝我节哀顺便。没等我反应过来,被选入仙门的县令千金便来与我退婚。 呵,真是有意思的开局。我开始了解这个奇怪的世界,看到了仙道昌隆,王朝兴盛之下的饿殍千里,民不聊生。 这些修仙者吃尽了民脂民膏,还炼空天地灵脉,最后大笑一声飞升而去,与那些卷款外逃的赃官有何区别? 我一开始是真没想过要卷入这场纷争,只是偷偷做了些力所能及的。季忧在群山之巅,坐着万里长空之下仙道倾塌时,深感无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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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章:歧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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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岭向南,滇东高原与横断山地的分界点。
白垩纪时期的地壳运动让此地褶皱隆起,形成了平均海拔超过两千米的绵亘山脉。
因为地理环境复杂,且浓雾密闭,这里有大片人迹罕至的原始山林。
林中水汽氤氲,连天光都被浓密的植被遮蔽,只留下浓绿色的幽深与潮湿的静谧。
此时,一个拄着合金登山杖的大学生从密林深处出现,踩着厚厚堆叠的腐烂落叶,步履蹒跚地孤身走来,在稍微平坦处停步,脸色苍白一片。
上个月三号,临川市孤残福利院被爆出装修用材不合格,致使多名孤儿身患白血病的新闻。
于是,当地的探险家俱乐部决定组织一场穿越无人区的直播,打算利用互联网热度,为这些儿童筹集善款。
因为正逢暑假,大学生就报名参加了这次活动。
起初,他们的穿越还算顺利。
毕竟俱乐部里大多都是探险专家,而且装备齐全,以至于一路上有说有笑,并没有进入无人区的紧迫感。
但随着一场诡异的山雾忽然袭来,队伍中的人就全都走散了。
其实在出发之前,他们已经制定了精细的求生路线和折返路线,并制成了地图每人一份,即使走散了,只要留守在原地等雾散去就好。
可问题是等到雾散之后,大学生发现自己的指南针比多啦a梦的竹蜻蜓转的还快,而卫星电话则直接死机,根本无法确认方向或联系外界。
还有这片山林,无论是地面还是树干全都生满了青苔,放眼望去全都是深邃的绿色,密密麻麻一片,别说方向了,看久了就连精神都会变得恍惚。
再加上浓雾不散,天光透不进来,想困死一个人简直不要太容易。
“扔鞋吧……”
大学生站在浓绿的古树间喃喃一声,将拐杖丢了出去。
扔鞋是探险活动中的“专业技术”,用以辨向,但扔的不一定是鞋,随便什么都行,属于压箱底的绝技。
它科学原理是什么,目前还没有科学家能说的清楚,但最大的功效是能完美地体现出人在迷路时的绝望。
此时,山中大雾又起,能见度迅速下降,潮湿感甚至透过了他的冲锋衣,附着在了皮肤上,带走了他所剩不多的体温。
更诡异的是,随着他一步步往前,在山林中浮动的浓雾渐渐变成了血红色。
大学生对此视若无睹,顺着湿漉漉的斜坡往下前行,穿过了垂挂的老藤枝蔓,直至踩到了一条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的石板路。
然后他就看到了面前的一尊石雕供灯,灯中跳动着扑簌簌的蓝色火焰,似乎千年未熄。
“我就知道,我不该吃那些颜色可爱的菌子。”
“这下好了,都来到海拉鲁了。”
大学生嘴角一阵抽搐。
他已经迷路两天了,身上储备也差不多消耗殆尽。
好消息是,这片原始山林中别的没有,菌子倒是长的遍地都是,他先前就用炉头煮了一锅菌汤,此时便将眼前的一切都归结为菌子中毒。
不过在走了这么久的山路之后,对于平地的渴望驱使了他继续往前。
穿过层层叠叠的藤与古树,踩过水汽深重的满地腐叶,出乎意料的是,前方出现了更大片的石板地,且修砌的十分平整。
只是林中水汽太大,加上苔藓的作用,以至于落脚处十分滑腻。
这处石板地并不是空的,四周还有一些倒塌的断壁残垣,依稀可以辨认出拱桥、青瓦顶、四方石台……以及各种破砖烂瓦。
一切都被青苔附满,看上去古老荒旧,若再加个破庙,倒是和聊斋中的古刹一般无二。
不过最引人瞩目的,还是伫立在断壁残垣后的两尊巨大的神像。
一尊穿着古怪的服饰,袍不像袍,衣不像衣,坐地不起,头颅低垂,不是佛陀,更不是道爷,正面无表情地看着地面。
大学生有一米八三的身高,也只能勉强够到其脚面,在其身下,如同蝼蚁。
原始山林里的落叶堆积很厚,但唯独神像上没有,而是堆积在了四周,就连苔藓也并未在神像上生长。
转头去看另一尊,则更加古怪。
不是人形,只能勉强算是类人,以站姿挺立,如参天古树般巨大,满口尖牙,瞳仁上翻,似笑似哭,且生的瘦骨嶙峋,八根手指交叠扭曲,姿势像是极度痛苦,又像是极其欢乐。
这两尊神像一左一右,互为对峙,似乎是刚刚打了一架一样,此时胜负已分。
如果以人类的审美视角来看,美作善,丑作恶,那就是恶赢了善。
大学生仰头看着这两尊巨大的神像,只觉得浑身不适,于是裹紧冲锋衣就越过了它们,径直地往深处走去,想看看前方是否有干燥的空地可以将帐篷扎上。
而就在他加急脚步的时,不知是踢到了什么,就见有东西从脚底“嗖”一下飞了出去。
等他追上后捡起一看,才发现的是一本残缺不堪的半卷古书。
因为东西落在手里有实感,代表这本书并不是吃了菌子的幻觉,大学生不禁打了个冷颤。
在这么潮湿的环境当中,一卷古书存在了这么久却不烂,这本身就有问题。
人的恐惧来源有时候并不是因为看到了什么或听到了什么,而是感觉到了一种极度的不合理。
何况,这还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。
他不知道自己走到了什么地步,于是开始有些望而却步。
但没等他停顿太久,大学生就发现前方山壁之间有一条勉强能过人的缝隙,透过这缝隙,山壁后露出的竟然不再是浓密的山林,而是大片的农田。
“诶,我走出来了?”
“我就说了,扔鞋才是科技!”
大学生立刻把书揣到兜里,急不可耐地跑了过去,并灵巧地挤出了山壁的缝隙。
田里是有人在耕作的,这让他感到十分欣喜。
等他借手机报个警,脆皮大学生的狗命也算是捡回来了。
只是当劫后余生的大学生欣喜地跑到近处时,却发现那些人一个个都面黄肌瘦,身形佝偻。
而且他们穿的是粗麻褐衣,长裤宽肥无裆,且都留着长须,用布巾包头。
农田里耕作的人此时也发现了他,微愣后立刻面露惊诧,吵着一口晦涩难明的方言便涌了过来,其中一个似乎还有些欣喜。
没等大学生反应过来,他就忽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,不受控制地晕在了田垄上。
“古……古代人……”
“人怎么能迷这么大的路……”
喃喃之间,大学生手臂上的对讲机传来滋滋拉拉的声音,随后一个从未听过的声音出现,说了一串他从未听过的音节。
(换了个地狱赛道,又成萌新啦,求收藏,求追读!)
第1章 积善之家无余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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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吾二年,大夏北境,玉阳县。
日薄西山之际,余晖万道,与雾霭交织,农户沿黄昏下的乡路归家,牛羊也随之入圈。
在城外北向的一栋泥瓦房中,皮肤黝黑的农户、扎冲天鬏的女童,还有一位锦衣素白的公子哥正围在一张破旧的木桌前,眼巴巴地等饭。
桌上的油灯里火苗窜动,致使昏暗的屋子仿佛也随之摇曳。
片刻后,穿着粗布裙的农妇从堂屋外的夜色中走来,将手中的陶碟和笸箩丢在了桌上,又冷着脸回了灶房。
“少爷,您先炫。”
农户把碟子和笸箩往公子哥的面前推了推,已将炫字运用的极好。
碟子里是用盐腌渍的萝卜丝,笸箩里是四个鸡蛋大小的野菜窝头,玉阳县土地贫瘠,百姓的一日三餐都是这个,终年不变。
公子哥从笸箩里捡了个窝头出来,观察半晌后开口:“老邱,你吃过肉吗?”
听到这句话,扎着冲天鬏的女童忽然来了兴致:“爹,什么是肉啊?”
“比窝头难吃的东西,一小口便会腹痛整夜。”
“嘶。”
女童呲着牙,像是已经开始腹痛,小脸皱的不行。
公子哥此时将手中的窝头掰了一半喂给女童,又扯了一块塞进嘴里,自顾自地嚼了起来。
他叫季忧,临川大学的哲学系本科生,爱好唱跳、rap、篮球、徒步、摄影、攀岩,王者打的贼溜,还很风趣幽默。
不过,那已经是两年多以前的事情了。
大一那年的暑假,他跟随探险团穿越云岭无人区,不小心在山里迷了路,最后走到了这个世界。
然后他晕厥在了田垄上,被玉阳县的农户所救。
醒来之后,大家便称他为季少爷。
后来季忧才知道,玉阳县有一地主富户姓季,他与那季家的大少爷长得一模一样,甚至连名字也丝毫不差。
那时他花了很多天才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,但压根没有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,从医馆出来后连续在山里转了半个月,寻找来时路。
然后,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是死掉了。
后来有人告诉他,季家是玉阳县鼎鼎有名的地主门庭,于是他认为,自己至少可以衣食无忧,是妥妥的天胡开局。
可随后他才知道,这是诈胡。
因为就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前一天,玉阳季家因得罪了一方修仙门派而被制裁,家里人死的死逃的逃。
也正因如此,玉阳县的百姓才会把他当做逃亡中不小心误入深山的季家少爷。
不过好在季太爷并非恶贯满盈的无良地主,平时对下人还算不错,所以这两年,他这个赝品一直都在原季家管家老邱的家中蹭吃蹭喝。
老邱是季家的忠仆,据说是快要饿死的时候被季太爷从路边捡回了家。
所以哪怕家业没了,他平日里仍旧称季忧为少爷。
但老邱的妻子很不喜欢他,毕竟老邱在不做管家之后也开始务农,家里收成勉强够一家三口生活,谁也不想家里平白无故多张嘴。
“两日后,县里就要派人来收税奉了,咱们家吃的比别家都多,如今还差了好些。”
“我明天出去借点,凑凑也就够了。”
老邱嚼着窝头,对站在灶房里的妻子说了一声。
每年秋分时节,大夏百姓就要统一上交六成田产,养朝廷,养仙人,哪怕如今已民不聊生也从未减过分毫,以至每年冬季便有饿殍遍野。
这在大夏并不是稀罕场景,可若真有百姓能不被饿死,那才叫奇闻轶事。
更甚者,有些无法耕种却要吃喝的老人还活着便被送进了养老阁,也就是活人墓。
李淑萍端着野菜汤走进来:“借?何处借?如今这世道,谁家能有余粮?”
“我还有一门实在亲戚,想来不会不管我们。”
“你不是说你是野孤,八岁便被季家收养,还能有什么亲戚?”
“我还有一位老岳丈。”老邱低着头嘟囔一声。
李淑萍愣了一下,勃然大怒:“自打我跟了你之后,好日子没过几天就算了,还什么都要从我娘家借?”
“我在季家做管家时,也是让你过过几天好日子的……”
李淑萍瞥见老邱朝笸箩里伸手,伸手将其打掉:“别吃了,给少爷吃,少爷正在长身子呢。”
颇为毒舌的邱夫人,竟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。
季忧有些感动地把手伸向笸箩,就听李淑萍的后半句在屋里响起:“吃壮实些,春耕就跟着下地拉犁耙。”
“怎能让少爷下地干农活?”
李淑萍将窝头摆碎后开口道:“季家都已经没了,不下地吃什么?也就只有你还把他当少爷,不然太爷家的千金怎会与他退婚?”
季少爷原有一门从小便定下的亲事,对象是县令家的千金小姐方若瑶。
然而就在季忧被送入医馆的第三天,县衙就来了马车。
那时节,县太爷方中正带着女儿方若瑶下了车,强迫他自愿签下退婚书,意要退掉这门亲事。
季忧当时还躺在医馆没缓过来,手印就按上了。
不过他并不心疼,毕竟那是别人家的媳妇儿。
而就在前些天,县城里传来消息,说方小姐被大夏圣宗天书院选中,将去盛京入道修仙。
青云天下向来以修仙者为尊,连皇室都要礼敬三分,但这仙,并非是想修便修的。
大夏律法有云,平民只可从事生产,不可私下修仙,否则便是杀头之罪,还要株连三族。
所以方若瑶有机会成为正统修仙者,也真算是一步登天了。
于是此事传出之后,季少爷又被笑了很久。
但这并非季优的错,而是因为原本那位季少的风评不好。
李淑萍如今拿方家小姐来举例,倒不是有意讥讽,而是为了让季忧和老邱明白,所谓的季家,其实早就已经物是人非了,想劝他认清现实。
季忧掰了点窝头喂给老邱的女儿,开口道:“明年秋日,我应会发迹,届时给邱茹吃香的喝辣的。”
“我要吃香的喝辣的!”
邱茹眼神亮亮的,小手握着窝头狠狠咬了一口。
小丫头今年五岁,还没记事的时候季家就没了,也没跟着过上什么好日子,如今连肉味都不记得了。
李淑萍有些无奈,心说眼下连饭都要吃不上了,却还惦记着吃香的喝辣的,这少爷怕是已病入膏肓了。
不过苦日子里总有好事,就像她这傻乎乎的女儿。
邱茹刚出生的时候就体弱多病,每日都咳,这两年忽然好了很多,虽然家里粮食短缺,更吃不上什么荤腥,女儿却偏是生的越来越壮实。
县里的陈大夫也算是方圆十里的圣手,连他看了都啧啧称奇,还斩钉截铁地说此事有异。
但老邱却时常对她说,这叫好人有好报,让她对季家少爷好些,可如今这贫苦日子,什么时候是个头呢。
“我吃完了。”
季忧忽然出声,并站起了身。
老邱愣了一下:“少爷怎么就吃这一点,接着炫。”
“算了,家里都没余粮了,剩些日后再炫吧。”
亥时,夜色深深,月至柳梢头,灯火已月明而熄,万籁俱寂。
季忧从老邱家离开,沿着漆黑的小路往城内走去,此时,夜空中有一道赤红长痕横贯天际,仿佛一道流血的伤口,将附近的夜色也染成了粉色。
这并非是难得一遇的天象,据说是从上古年间便有的,一直留存至今。
“天丧……是什么意思呢?”
“是说天已经死了么?”
季忧想起穿越那日,在对讲机里听到的一连串音节,有些百思不得其解。
便在此时,他已经来到了一处两进宅院前,于是便推门而入。
他不住在老邱家,而是住在季家如今仅剩的祖宅。
这宅院很大,但值钱的东西已被季家人在逃亡时变卖了,如今就只剩下一些破砖烂瓦。
季忧迈步走入第二进,忽见隔壁院的一棵柳树上坐着个素衣书生,面冠如玉,剑眉入鬓,他将油灯挂在树杈,握一卷旧书默读,与天上的银勾同框。
不过当看到有人来了之后,隔壁院的书生便将油灯摘走,抬脚跳下了柳树。
季忧对这样的场景似乎早已习惯,也不去理会,转身回到了房间,点燃了烛火,又将门窗关紧,并细致地遮上了黑帘。
“来根华子。”
他拉开抽屉,借着烛火的微光抽出一根名为华仙引的线香。
此香有安神作用,可让人顷刻入定。
季忧将线香插入香炉,将靴子脱去,坐于床榻之上,几息之后,周身便灵光隐隐。
第2章 这就是癌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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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民私自修仙是杀头之罪,这是大夏铁律,玉阳县无人不知。
但起先,季忧和他们语言不通……
这个世界用是古汉语体系,但发音十分不同。
他听不懂也不会说,只能假装失心疯,整日在街上摆些穿背带裤打篮球的专业姿势,以免叫人起疑。
而云岭深处捡到的那卷仙书,则被他视为立命之本。
古代的夜晚没有手机还能做什么,修呗!
于是,他渐渐开始有了些仙道底子,语言也逐渐开始熟悉,然后便动了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心思。
毕竟,他是要在此活下去的。
正巧,玉阳县有一个老夫子姓陈,家中藏书颇多,季忧便去找他借了些。
后来,他从一本叫做《夏律仙规》的书中得知,平民私自修仙原来是会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大罪……
不过,玉阳县向北有一山寨,寨内都是痛恨仙宗与朝廷的私修,为扩张势力正广邀群雄,看上去前途尚可,晋升的路子也比较透明。
所以季忧打算明年秋日上山,去寨里先混个堂主,然后再证道绝世悍匪,也不失为一条出路。
翌日晌午,红日薄发,便到了玉阳县田产清算的日子。
负责此事的差役握着杀威棒,并列三排从在街上走过,威武不凡。
“快些快些,动作快些,莫要磨磨蹭蹭。”
“今年有仙人庇佑,无灾无害,是个丰年,而我大夏与北原外的巫蛮正在交战,国库空虚已久,于是太爷有令,今年税奉必须足份。”
在差役的催促之下,玉阳县千家万户都打开了地窖,将备好的六成粮产搬出后仔细清点,均分两份,做了登记。
其中一份是大夏田税,另一份则是仙宗供奉。
千年之前的青云天下曾有诸国混战,大夏太祖为铸就千秋霸业,于是和各方仙宗订下供奉之约。
约定之中,只要隐世仙人能助大夏一统中原,此后每年就会多收些税款,用做仙宗供奉。
曾经的仙人是会下山斩妖除魔,顺便为村中幼童看病祛邪的,而等大夏入主中原之后,那些传说便成了戏文中才会有的绝唱。
后来,青云天才又起了教运之争,各仙宗广收门徒,仙奉份额每年都在上涨,压得百姓无法喘息。
而他们自己,则全都藏在仙山之中悟道修行,吃着民脂民膏,求着缥缈仙道,不问世事。
对早已麻木的大夏百姓来说,这似乎是自古便流传下来的天公地道。
但作为外来和尚的季忧在第一次了解到供奉与被供奉间的关系时,脑子里只有一个词汇。
癌症。
仙宗、仙道、仙人,已如无序的细胞组织,截断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,并无所顾忌地地榨取着这方世界的生命力。
这就是癌啊。
季忧踏出季家祖宅的门槛,看着差役从街面走过,心说事已至此,先吃饭吧。
玉阳季家名义上已经没了,田产也被别家霸占了个干净,虽然不用交税,但吃饭却是难题。
不只是饭,美女师尊、妖艳师姐、萝莉师妹,这些穿越者的基本配置,他统统没有。
而老邱,他家连今年的税奉都凑不够不够,还要去老岳丈家借,他也不想去添麻烦了。
好在牌坊街的商户都曾是季家产业,他在这里还算是有几分薄面,选个店去做个牛马,饱饭还是可以混上的。
不过就在季忧走到饭馆门前,牌坊街的主路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。
抬头望去,三驾珠围翠绕的红木马车沿街驶过,华贵无比,与两侧泥瓦屋仿佛不该存于一世。
前面两架之中坐了一老者和一女子,皆是身穿绣金白袍,腰系华贵的长剑,周身灵光若隐若现,面无表情,一副仙风道骨之姿。
第三架随后而至,车上坐的是另一名女子,身着烟纱散花裙,眼眸如水,坐姿端庄,带着几分傲气,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。
不过在看到路边的季忧时,马车上的女子微微皱眉,伸手将珠帘垂下。
便在这匆匆一眼之后,三驾马车沿街驶过,朝着县衙的方向而去。
“看来是天书院仙长到访,要接方若瑶去盛京了,季少爷怎么不与其同去?”
“季少爷风姿卓越,自然是看不上天书院这等仙宗。”
季忧回过神,循声看去,就见饭庄里有两位食客正盯着他,带着不怀好意的表情。
这二人一个叫贾思聪,一个叫董威,皆是原本那个季少爷的同窗。
家业仍在时的季少爷,是个路边见到条狗都要骂两上两句的玩胯子弟,所以在同辈人中结了不少梁子。
贾思聪走到他身前:“方小姐后日便要启程前往盛京,前夜特地在府里宴请宾朋,我们可都去了,就是没见季少爷?你这未婚夫做的,未免太令人寒心了。”
“贾兄糊涂了,方若瑶不早就与他退婚了?”
盛京是大夏国都,而天书院的道场尼山就在盛京城后,据说大夏太祖就是出身天书院的圣人,王图霸业铸成之后,自然也就依尼山建都。
传闻之中,盛京城内繁华至极,亭台高立,曾令无数文人墨客倾心,作出《盛京赋》《咏京》等千古文章。
方若瑶如今被选为天书院弟子,前往盛京自然便是入学,县里百姓说她一步登天,倒也不假。
“季忧,你莫要给我装作耳聋。”
季忧往柜台前一趴:“掌柜的,这位少爷要鲜饺二笼。”
贾思聪愣了一下,随即大怒:“什么鲜饺二笼?我早就吃完了!”
“我帮你吃。”
季忧看着热腾腾的鲜饺端来道:“说的这么热闹,不会是请不起吧?”
贾思聪听完后涨红了脸:“你以为我与你这野孤一样?莫说两笼,便是十笼又能怎样?“
“那要十笼,肉的,先上三笼,剩下的七笼留着,我待会儿回家取个筐来装走。”
董威睁着眼看了半晌,越琢磨越觉得不对,这汝娘的非是我等拿他取笑逗乐,而是他在骗饭。
眼看着贾思聪还要张嘴,董威立马拉住他的手肘:“别说了,他都流口水了。”
“?”
耳边清净之后,季忧便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,从筷筒里拾了一双竹筷,开始享用这份大自然的馈赠。
十笼鲜饺,他自己吃三笼,剩下打算装筐里带回邱家,邱茹那丫头,整日傻呵呵的,倒是有点口福。
这一座,午时的闲暇就匆匆而逝。
季忧算了下时辰,觉得老邱也该从三十里铺的岳父家回来了,于是打算去家中取筐。
不过就在他起身之际,门口几位食客的谈论吸引了他的注意。
“听说没,城外南涯河往东第三家出事了。”
“什么事?”
“一个五岁女童被奉仙山庄的仙人看中,说是什么……灵光透顶,仙机无量?要拿她去做药引。”
“这是何时发生的事?”
“今日辰时,听说父女俩那时正在三十里铺借粮……”
“咱们县里千百年就没出过仙人,一个女童的体内怎么会有那劳什子的仙机?”
“仙人的事,我等怎会知晓?总之……那邱家女童……唉……”
巧了,老邱家就在南涯河往东第三家,邱茹今年也五岁了,老邱的岳父也在三十里铺。
季忧边走边听边想,渐渐地,双腿僵在门槛处,脸色微变。
(给萌新一点追读吧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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