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回1997,我成了网文鼻祖

梦回1997,我成了网文鼻祖

木子心 著

类别:都市言情 状态:连载中 总点击:100 总字数:930449

曹胜,一个写网文的老扑街,回到了1997年。这一年,网文还没出现,他有机会做网文鼻祖。 这个诱惑对他来说,有点大。于是,他写了一本小说发到网上,从此,他开启了网文时代。 作为鼻祖,他尽享荣耀。但他的压力也很大,因为他不想被后浪拍在沙滩上,所以,他要不断写出让人耳目一新的作品。 每当大家以为他已经江郎才尽的时候,他总能推陈出新,他用自己的作品不断告诉大家——网文还可以这么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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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我有机会做网文鼻祖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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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阿胜!阿胜?起床吃饭了,都几点了你还睡?快起来吃饭!”

    熟睡中的曹胜被母亲推搡了几下,刚睁开眼,就听见母亲的数落,而他则愣愣地看着母亲,怀疑自己还在梦里。

    因为眼前的母亲年轻了不少,而房间的石灰墙面、墙角那顶老旧的实木衣橱、床边的老旧书桌……

    无不是他家老房子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快起来吧!赶紧起来吃饭,一会儿吃完了,跟你爸一起做炒米糖!快点咯!”

    母亲说完,就转身离开他卧室。

    曹胜仍然怀疑自己是在梦中。

    但空气中的冷意、被窝里的触感、视野里的一切都那么清楚,完全不像是梦境。

    他皱着眉头,坐起身来。

    双手拿出被窝的时候,明显感觉到空气里的寒冷,他下意识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,发现自己的双手变得秀气了,年轻了至少二十年。

    穿越?

    重生?

    他脑中闪过这样的念头。

    床里边有他的衣服,羊毛衫、牛仔裤、黑色棉袄。

    他先给自己穿上羊毛衫,又披上棉袄,伸手把牛仔裤也扯过来,伸手摸了摸牛仔裤的裤兜,没有摸到手机。

    他本来想找手机看一下日期,现在却发现裤兜里没有手机。

    莫非我现在还没手机?

    这到底是哪年?

    他不信邪地又摸了摸棉袄里外的几个口袋,跟着又摸了摸枕头下面,还是没找到手机。

    他记得自己2003年的时候,就买了第一只手机。

    莫非现在比2003年更早?

    怀着这个疑问,他穿好衣服、裤子,下床趿上床边的黑布拖鞋,看见这双黑布拖鞋的时候,他心里一个咯噔,因为这双黑布拖鞋,他隐约记得好像是自己2000年之前穿的,是老妈手工给他做的。

    下床后,他来到书桌前,看向书桌上的长方形镜子。

    镜子里,出现一张年轻的脸。

    一头三七分的乌黑头发、发量喜人。

    面部轮廓分明,两道剑眉下,一双清澈的眸子熠熠生辉。

    肤色白皙,一副白面书生的模样。

    这么年轻?

    他心情复杂地与镜子里的自己对视着,这是他年轻时候的模样,能让姑娘倒追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阿胜!快出来吃饭了,你到底起来了没呀?”

    堂屋里忽然传来母亲的催促,将曹胜的思绪拉回现实,他应了一声,收拾情绪,转身出了卧室。

    外面的空气比卧室里更冷。

    母亲和父亲已经坐在八仙桌那儿吃早餐,很简单的早餐——咸菜就稀饭。

    看见他出来,父亲瞥他一眼,什么也没说,母亲催促他赶紧去洗脸吃饭。

    曹胜也没说什么,嗯了声,就从后门出去,他家厨房在正屋后面。

    洗脸也是在厨房舀水。

    等他洗漱好,盛了一碗稀饭回到堂屋,吃饭很快的父亲,已经吃完,正好起身送碗筷去厨房。

    曹胜坐在父亲刚才坐的位置,给自己碗里夹了两根咸菜,低头开始喝稀饭。

    喝了口稀饭,他随口问:“妈!你刚才说今天要做炒米糖?”

    母亲嗯了声。

    曹胜心里得出一个结论:这是年底了。

    因为他家以前只有快过年的时候,才会做炒米糖。

    村里家家户户,都是如此。

    寻常时节,是不会有谁家做炒米糖的。

    “还有多少天过年来着?”

    又往嘴里喝了两口稀饭,他状似无意地问。

    母亲:“没多少日子了,就个把星期吧!”

    顿了顿,她又催他,“你赶紧吃!一会儿你去烧火,跟你爸一起做炒米糖,我得出去一趟,你爸今年在窑厂做的工钱还没要到,我得再去要一趟,这过年前,要是要不到,等过了年就更难要到了。”

    曹胜闻言,抬眼看了母亲一眼,微微点头。

    母亲刚刚这番话,让他更加肯定现在是2000年以前。

    因为他记得2000年以后,父亲就不在窑厂干活了。

    原因?

    因为他爸在窑厂做的是出窑的活,窑洞里的红砖往往还是热乎的,就要出窑的工人,把窑洞里的砖都运出去。

    其它季节的时候还好。

    但夏天的时候也是如此,就特别辛苦。

    想象一下,夏天本来就很热,窑洞里砖头还是热的,窑洞里的温度最少四五十度,里面的空气也很不好,又闷又热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环境下,还要干体力活,身体稍微差一点的,根本就坚持不下来。

    而他爸在那窑厂一干就是十几年,都是生活所迫。

    而2000年以后,他曹胜已经快要大学毕业,外面其它工作的工资,已经不比出窑少多少,他爸也就不想再干出窑的活。

    吃完早饭,曹胜母亲出门去了。

    曹胜来到父母的房门前,看向挂在墙上的挂历。

    1998年1月19?

    1月27是除夕夜?

    所以,现在按农历来算,还是1997年?

    我还是大一的学生?

    1997年……

    曹胜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。

    他觉得这个时间节点,不太好。

    要是能早两年,他还有机会努力一把,考一个好点的大学。

    但现在呢?

    他就读的徽州师专,根本不上档次,说出去都丢人。

    要是晚几年,他大学毕业了,能自己挣钱了,生活也能舒服一点,但现在却是1997年底。

    家里每个月给自己的生活费是120块。

    平均下来,每个星期只有30块钱。

    这30块钱,包括他的伙食费和其它所有日常开销。

    那样的日子,原时空他已经过过一遍,现在再让他过一遍,他只是想想,心里都怕。

    “阿胜!吃好了没有?快过来烧火!”

    厨房里传来父亲的召唤。

    曹胜应了一声,苦笑着去了厨房。

    烧火他倒是很熟。

    从小烧惯了。

    拿来一个草把,用火柴点燃了,塞进灶膛里,然后一点点往灶膛里添柴。

    他们这里不是山区,平时烧的都是稻草和油菜秸秆、或者黄豆秸秆。

    但每年做炒米糖的时候,需要烧火很久,火力也要大,所以,一般做炒米糖的时候,会烧点木柴。

    家家户户的木柴都不多。

    也就快过年的时候,舍得烧几捆柴。

    他在灶膛口烧火,父亲在往大铁锅里倒沙子,一会儿等沙子烧热了,要用沙子炒蒸晾好的阴米。

    用沙子炒熟的阴米,会膨胀成炒米。

    这种炒米,加上烧热的麦芽糖,就能做他们这里的传统点心——炒米糖。

    条件好一点的家庭,会在炒米糖里加一点芝麻、花生。

    加了芝麻的炒米糖,就是芝麻糖。

    加了花生米的,则是花生糖。

    也只有过年的时候,他们这里才舍得做这个。

    曹胜父亲在灶台前忙活,曹胜在灶膛口烧火,他父亲忙得头上见汗,曹胜在灶膛口烤火,烤得脸上红扑扑的,很舒服。

    他的思绪又在乱飘。

    他从2024年回来,自然过不惯1997年的苦日子。

    一想到年后,自己去了学校,就要过每周只有30块钱生活费的日子,他就想挣钱。

    30块钱够干嘛的?

    要是2024年,30块钱,也就勉强够他一天的伙食费。

    1997年虽然物价低、消费低。

    但他在学校里,一顿饭至少也要吃一块钱。

    想在菜里见到鸡蛋或者肉丝、肉末的话,一顿饭就得一块五,想见到肉块,那一顿饭至少得两块钱。

    一个星期30块,够吃什么的?

    想挣钱,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尽快开一本新书。

    因为穿越前,他已经全职写作十几年。

    码字,就是他为生的技能。

    虽然原时空,他码字十几年,一直没出什么像样的成绩。

    是读者眼里的老扑街。

    但他相信自己在1997年或者1998年发新书的话,成绩应该能好一些,毕竟这年头写网文的人应该还不多。

    竞争压力很小。

    忽然,曹胜眉头微凝,眼里浮现一抹狐疑之色。

    因为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:1997年网文诞生了吗?

    我现在写一本网文,不会成为网文鼻祖吧?

    原时空第一本网络小说是哪年出现的来着?


第2章 原本的命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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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曹胜想了好一会儿,也想不起来原时空第一本网文,到底是哪年出现的。

    只记得第一本网文应该是痞子蔡的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,大概是2000年左右发表在互联网上的。

    更具体的发表时间,他怎么也想不起来。

    可惜现在他还没电脑,也没有可以上网的智能手机,否则随便搜索一下,就能确定这本书目前到底有没有发表。

    如果能做第一个写出网络小说的作者……

    那一定会被无数人记住。

    一旦有了这样的名气,以后不管写什么小说,都会比别的作者更容易出成绩,这是可以肯定的。

    就像原时空的郭小四和韩二。

    这两人都因为新概念作文大赛而成名,成名后,做什么都备受媒体关注,比起其他写作者,这两人的人生要顺很多。

    而现在,这两人都还寂寂无名。

    因此,他曹胜如果能在他俩之前成名,他以后的人生可能也会变得很顺。

    谁不希望自己的人生顺一点呢?

    想到这儿,曹胜就不由想起自己原时空的命运轨迹。

    高考只考了个大专,去了名不经传的徽州师专,读了个没什么用的会计专业,毕业后,先后在几家工厂做了几年会计工作,做不完的报表,算错一个数字,就要一遍又一遍地重新梳理账本,老板一句话,想要一笔贷款,自己就要一趟趟跑银行,准备各种材料,还得像个三陪似的,陪人喝一顿又一顿的酒……

    而他的薪水,因为他的学历只是大专,薪水就永远涨不上去。

    眼睁睁地看着别人买房、买车、娶老婆、包小三,他曹胜都只有羡慕的份。

    偶尔,他也动过念头想贪点钱,却又没那个胆子。

    直到06年,他开始利用业余时间,尝试写网文,挣到了稿费,他的人生才迎来一点曙光。

    08年的时候,他稿费超过工资的时候,终于下定决心辞职,全职写文,图一个自由自在。

    他原以为全职写文后,自己每天的更新量能增加很多,没想到真正全职写文后,他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。

    辞职后,他整个人都松弛下来。

    想好好写小说,却总是心里着急,行动上却有心无力。

    刚刚全职写文不久,他就患上了老鸟们的拖延症。

    还总在心里催眠自己:写文不该追求速度,要追求质量,要精益求精。

    很长一段时间里,他都心安理得地做着一个可耻的“手残党”,每天都只更新四到六千字。

    而懒惰是会有报应的。

    他的报应就是始终买不起房,娶不起媳妇。

    他也曾谈过恋爱,对象愿意跟他交往,却不愿意跟他结婚,人家姑娘明说不要他负责。

    现在想想,还挺伤自尊的。

    家里也曾给他安排过十几次相亲。

    姑娘们见到他的第一面,都挺满意他的外形和气质,一了解他的工作和收入,态度马上就冷淡下来。

    也许是因为知耻而后勇吧!

    相亲失败的次数多了,他终于发了狠,真正用心写了一本书,也坚持每天万字更新了几个月。

    那几个月,让他尝到了月入过万的滋味。

    也终于在业内有了点小小的名气。

    但那时候,他已经三十好几。

    曾经喜欢的姑娘,都已经嫁作他人妇。

    而三十好几的他,已经很难再真的喜欢上哪个姑娘,看见不认识的姑娘,首先看的不再是她们的脸,而是胸、腿、臀……最后才会看一下她们的脸。

    不很在乎女人颜值的年龄,真的很难真心喜欢上谁。

    有了点积蓄的他,终于买了房。

    有了房,把妹的成功率确实高了很多。

    但,他找不到真正想要娶回家的。

    随着年龄过了35岁,他就更不想结婚了。

    因为他算了一笔账:35岁后结婚,孩子出生的时候,自己至少都36了,等孩子20岁,他至少56,如果孩子30岁结婚,他至少66,自己余生差不多都要为孩子奋斗,大概率要奋斗到死的那一天。

    而他写小说,能写那么多年吗?

    二三十年后,他写的小说,还有人喜欢看吗?

    难道要等老了,再进工厂打螺丝?或者找个地方给人看大门?被人骂作“看门狗”?

    那样的老年生活,他只是想想,都觉得害怕。

    所以,原时空他35岁后,结婚的念头就淡了。

    生活过得挺孤单。

    有女友的时候还好。

    没女友的时候,就只能一个人上网、一个人吃饭、一个人睡觉,不想自己做饭的时候,就只能一个人出去吃烧烤、小龙虾、烤肉……

    不想一个人睡觉的时候,就只能去KTV、夜总会……

    不想一个人在家上网码字的时候,也只能约人一起去钓鱼、旅游……

    唔,那样的日子好像也还行。

    但心里的孤独、寂寞却是真的。

    特别是看见别人一家三口、一家四口幸福美满的样子,他心里总会不由得一阵失落,有点羡慕。

    不结婚的他,没机会听见某个孩子喊他爸爸。

    每年回老家的时候,父母的催婚、失望,也都让他心里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其实,35岁后,如果能遇到合适的对象,他也是愿意娶回家的。

    但遇不到。

    他一个写网文的宅男,交际圈本来就小,并且还在不断缩小。

    认识陌生女子的机会很少。

    想找到合适结婚的,就很难。

    就这样,他一直蹉跎到40岁,依然未婚。

    虽然一个人的日子过得也不算差,有吃有喝,也有车有房,但他心里还是有很多遗憾。

    那时候,如果有人问他幸不幸福?

    他大概会说:我幸福个鸟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阿胜!火可以小一点了,要熬麦芽糖了!”

    灶台前面的父亲忽然开口,把曹胜的思绪又拉回现实。

    曹胜应了声,抬眼看向面容黑亮、脸上已有道道皱纹的父亲,想到原时空,自己一直不结婚,父母那失望的眼神,他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从小他也想做父母的骄傲。

    可是原时空,他先是在高考上,让父母失望,之后很多年,又在婚姻上,让他们失望。

    如今他有机会重来一次,虽然高考已经没机会重来了,但婚姻上,他决定无论如何,不能再让他们失望。

    另外,这个时空,他也不能再像原时空一样,到三十好几才终于挣了些钱,才买了房。

    他一直是父母的希望。

    他如果迟迟混不出个人样,他们就迟迟感觉不到幸福。

    他脑子里已经开始琢磨自己接下来,应该写一本什么样的作品?


第3章 《和空姐同居的日子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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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晚,晚饭后不久,曹胜就进了自己卧室。

    进卧室的时候,手里端着一杯白开水,还有一把花生糖。

    花生糖是他爸今天做的。

    关上房门,来到书桌那儿坐下。

    从书桌里翻出一本高中时期没用完的草稿纸,又找出半支铅笔,他一边用削笔刀削铅笔,一边在心里酝酿新书的开头要怎么写。

    今天白天,他已经想好新书写什么。

    穿越前,他全职码字多年,开一本新书,对他来说,不难。

    难的是写一本能火起来的作品。

    就像挣钱,挣钱对成年人来说难吗?

    当然不难!

    去路边捡点破烂卖了,就能挣到钱。

    难的是挣的多。

    写小说也是如此,对他这种写过很多本小说的人来说,开一本新书,毫无难度。

    难的从来都是出成绩。

    而现在是1997年底,互联网上可能还没人写过网络小说,在这个时代,写一本什么样的小说能火?

    有人可能会觉得这个时代随便写一本什么样的小说,都会火。

    一开始,曹胜也是这么想的。

    但今天仔细一想,觉得恐怕没这么简单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为什么没人在网络上写小说?

    他怀疑原时空那本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火起来之前,互联网上,可能已经出现一些小说了。

    可能那些小说都没有火起来,直到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火起来,喜欢上网的多数人才注意到网络小说,然后很多人都以为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是第一本网络小说。

    他不确定真相是否如此。

    但他觉得这很有可能。

    而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为什么能火?

    他认为可能有两个原因。

    一是这本书应该发表在了一个年轻网民聚集比较多的网站了,有足够多的潜在读者群体,才有火起来的基础。

    其次,应该和这本书的书名,以及这本书的总体质量有关。

    书名,看上去有点黄。

    而年轻人普遍都对这方面的东西感兴趣,如果这本书名没这么暧昧,透着“黄”的气息,恐怕也很难在短时间内火起来。

    除了书名,这本书的内容却又很正经,写的是一个很纯的恋爱故事,这就让那些被书名吸引过来的读者,能被书里的故事所打动。

    并且,因为书里的内容并不黄,所以,看过这本书的人,能毫无心理负担地把这本书推荐给自己的朋友,甚至亲戚、长辈。

    在这个互联网并不发达的年代,一本不能口口相传的作品,是很难真正火起来的。

    挺巧,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可以被人口口相传。

    因此,这本书能火起来,应该是有原因的。

    仔细想想,在这个年代,并不是什么故事,都能在网上被人追捧。

    曹胜总结出几个要素:

    首先书名要暧昧,能吸引年轻人的眼球;其次,是书的内容不能真的黄,要写纯爱,不能让读者看完了,哪怕心里很喜欢,也不好意思向别人推荐;再次,故事的质量要过硬,有足够的亮点,能打动这个时代的多数文青。

    文青……

    文学青年,好像主要就是这个时代的产物。

    而文青,对作品的文字质量是有一定要求的,不能写的太白,更不能像原时空的一些网文那样,每个章节里都出现N个错别字,这样会让文青们瞧不上眼的。

    几个要素总结出来了,曹胜感觉这几点要求对自己来说,还是挺有难度的。

    因为原时空,他是06年开始写网文。

    而那时候,流行的写法是书里的美女要多,擦边的剧情要多,有些作者干脆直接写小黄文,读者普遍喜欢这种骚里骚气的写法。

    之后的很多年,他写文都摆脱不了这种影响,书里总是有很多美女,总想写点让人兽血沸腾的内容。

    因此,让他往骚的方向写,他拿手。

    让他往纯爱的方向写,对他来说,反而是一大挑战。

    这就好比让一个经常出入洗头房、夜总会的老司机去跟人谈精神恋爱,专业完全不对口。

    老司机擅长的是善解人衣,见面就脱裤子的那种。

    你让他谈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,这不是强人所难吗?

    但,曹胜还是想试试。

    实在是“网文鼻祖”这个头衔,对他的诱惑太大了。

    好在他以前的阅读量很大,今天白天的时候,记起了曾经看过的另一本纯爱小说——《和空姐同居的日子》。

    他的记忆中,这本小说也曾火爆国内互联网,之后还被改编成电视剧,收视率好像也还不错。

    被誉为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之后,最火的纯爱作品。

    从书名、风格、质量来比较,这本书和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简直如出一辙,难分上下。

    比如:书名上,这两本书的书名都透着“黄”的气息。

    比如:风格上,书里的内容都很正经,一点都不黄。

    而书的质量上,这两本书都曾让文青们趋之若鹜、爱不释手。

    所以……

    曹胜虽然没有和空姐同居过,但他还是决定写一本《和空姐同居的日子》。

    谁说没和空姐同居过,就不能写这样的书?

    难道那些写《吞天》、《撕天》、《飞天》、《遮天》的人,真的对天做过那样的事吗?

    相比那些跟天过不去的作者,他曹胜只是写一本和空姐同居的作品,已经很小家子气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只是,《和空姐同居的日子》这本书的具体内容,他早就忘得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只隐约记得这本书的男主角好像有点痞,有点懒,好像是个宅男,而这本书的女主角名字好像是叫冉静。

    宅男和空姐同居的故事?

    削好铅笔的曹胜,酝酿了一会,就开始落笔,构建这本书的大纲。

    首先是两人的认识过程。

    按理说,空姐和宅男是没什么生活交集的,所以,他俩是怎么认识的?得给一个合理的安排。

    曹胜想了一会,忽然记起原著中,这两人好像是在酒吧认识的?认识的时候,冉静好像是失恋状态?

    这让他有点皱眉。

    因为写惯了爽文的他,实在接受不了自己笔下的女主角刚出场,就是被别的男人甩了的状态。

    他相信自己以前的那些读者也很难接受这样的女主角。

    爽文是什么样的?

    女主角不仅得是原装的,还不能写她爱过别的男人。

    所以,喜欢看爽文的读者,一般都很讨厌文青剧情。

    而女主角的不完美、爱过别人,被别的男人深深的伤害过,好像是文青作者最喜欢写的,也是文青读者很喜欢看的。

    要想生活过得去,头上必须带点绿?

    这种写法,让曹胜有点下不了笔。

    这一刻仿佛有两个小人在他脑海中打架——名叫“理性”的小人提醒他:现在的读者群体大部分都是文青,你得迎合他们的爱好。名叫“感性”的小人则对他说:你能爱上一个刚刚失恋的女人吗?你自己都接受不了,你要你笔下的男主角真心爱上她?你写得了这种故事?你对笔下的男主角是不是太残忍了?

    “草!”

    纠结良久,曹胜嘴里爆出一句粗口。

    他实在接受不了自己笔下的女主角刚刚失恋,于是,他心一横,咬下写下女主角的设定:冉静的爱人刚刚车祸去世。

    这是他能够接受的极限。

    他可以接受自己笔下的女主角丧偶,但却接受不了她离异或者分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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